2025年2月11日上午,在德阳市人民检察院一楼阶梯会议室,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永刚以《从检察官客观公正立场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题,开启了德阳检察大讲堂在2025年农历新年的第一讲,也是大讲堂累计第148讲。

授课人着重为大家讲解了客观公正义务的定义与内涵,分别从客观公正义务在德国的起源、在欧洲大陆等其他国家的检察实践、检察官特殊的角色本质、我国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原则及内容等方面,详细讲解了客观公正义务的发展脉络,明确了我国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
授课还围绕高质效办案背景下检察官需要秉持客观公正的具体原因展开了分析论证,提出秉持客观公正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前提基础、实践要求和重要保障,并就高质效办案背景下如何更好秉持客观公正提出具体要求。
授课人指出,在实践中检察官首先应树立法治信仰,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理念,培育客观公正的职业伦理,坚持与时俱进的“客观公正”。其次需在司法办案全过程中落实客观公正义务,“一体化”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保持收集证据全过程的客观公正、保持面对不同主体时的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环节的客观公正。再次要在法律监督全过程中加强客观公正体现,充分运用各类手段提升监督实效,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层面的整体公正,做好法律监督“后半篇文章”,确保全过程司法公正。
延伸探讨环节,授课人在与大家互动交流中共同探讨了人工智能迅速发展背景下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受益与应对等问题。提出了理在法前、道在术前的基本观点,指出检察官要不断加强自身专业能力建设,加强人文素质与道德修养,保持独立思考能力,要有勇气、有智慧、有担当地去拥抱科技、适应革新,加强科技前沿学习研究,做一个既懂法律又通算法的“双栖检察官”,始终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立场上,坚持客观办案,追求司法公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齐心推动德阳检察保持优秀并不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