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律师使用手册
来源:案管办 作者:张洁 发布时间:2018-07-03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律师使用手册
一、服务流程
关注微信——注册登录——绑定案件——办理业务
二、“四步走”——具体操作方法
第一步:微信关注。搜索公众号“ajxxgkw”添加并关注
第二步:注册登录(需上传身份证和律师执业证,检察机关通过全省律师执业信息数据库予以对比审核)
1、点击首页“业务办理”——“律师”——注册页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资料)——点击“同意并注册”按钮即完成注册申请。
2、提交申请后,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核。注册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账号和默认密码并显示给用户,用户名及密码将用于绑定案件及业务办理。
3、点击微信平台首页“业务办理”,进入律师登录界面,填写账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绑定”按钮,完成律师账号与微信账号的绑定。
第三步:绑定案件后可实时查看案件诉讼节点
1、登陆律师账号,点击微信平台首页“业务办理”进入办理界面,点击“您提出了0个案件申请”,进行代理案件与律师账号的绑定。
2、填写案件相关信息,上传律师执业证、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
说明:
(1)对同一位当事人,一位律师只能以一种身份进行绑定
(2)同一位律师不能绑定同案多名嫌疑人
(3)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以外的案件人员,作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律师总共最多只能绑定两位
第四步:业务办理(案件绑定通过申请后,可以对该案件进行查看和申请预约事项)
1、点击“查看”查看可以查看绑定的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2、点击“预约”可选择申请人身份和预约事项,并提交案件预约相关材料,即可完成案件预约申请的提交。在“我的预约”列表里,可以看到已经预约的案件,审核通过后可查看的审核结果和当前的预约信息,点击“查看”按钮,查看预约成功的案件信息,预约信息以及回复信息。
三、律师找回密码
律师若忘记密码,可进入律师登陆界面,通过“找回密码”向检察机关申请找回。用户提交申请后,需等待案管人员进行处理,案管人员重置密码后,对已经绑定微信的用户,系统会自动通过微信推送重置的密码,没有绑定微信的用户,由案管人员电话告知申请人。
党组书记、检察长 廖全军 | 10-17 |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雷振宇 | 06-27 |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余长清 | 06-27 |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张学伟 | 03-19 |
副检察长 曹东 | 10-17 |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郑存文 | 03-19 |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何履润 | 06-27 |
检委会专职委员 杨剑川 | 06-27 |
德阳市检察机关依法对张为等29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提起公诉 | 01-04 |
德阳市检察机关依法对严春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 12-28 |